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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能源国际合作

1354人阅读2019-07-06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五年多以来,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得到的国际社会认可越来越多,参与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虽然有的人将之污蔑为新殖民主义,但事实表明它和历史上的殖民主义相反,既不通过暴力和威胁手段占有,也不附加不合理的约束条款。“一带一路”是开放性的全球合作倡议,不是拉帮结派排挤他人的小圈子。“一带一路”合作正在惠及越来越多的各国人民,是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进的新动能,正在不断巩固人类已经取得的全球化和市场化的丰硕成果。

 

    能源是“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有机组成部分。全球迄今尚有约七分之一的人口无法获得电力,还有更多的人口没有稳定能源供应,很多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仍然严重欠缺。通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既可以改善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人民生活,也可以促进能源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深入分析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发展现状、能源需求和经济社会条件,总结已有能源合作项目的成绩和不足,不断提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质量和效益。
 
    一、市场运作是能源合作的主导原则。
 
    虽然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增加,孤立主义抬头,但能源资源全球化和市场化配置仍然是发展大趋势,目前还不存在比市场更加高效的能源资源配置制度,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并促进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符合各国的长期根本利益,中国已经成为捍卫全球化和市场化的中坚力量,建立统一、开放、稳定的全球能源市场符合中国的利益要求。中国企业走出去要妥善处理政商关系,不能盲目接受项目所在国政府不当市场干预带来便利的一时之快,而是要倡导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作规律开展能源项目合作。
 
    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能源资源开发,无论是生产油气用于出口,还是生产电力用于本地消费,都要把经济效益作为合作的主要目标,在商言商,勿需忌讳,要杜绝那种外方把中国投资当成唐僧肉的不切实际幻想,中国投资不是为了实现天下大同的免费馈赠。同时,中国参与“一带一路”能源项目也不等于唯利是图,更不会用巧取豪夺的手段,而是在公开、透明和公平的市场经济规则下的正当追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基本市场经济规则。
 
    二、互利共赢是能源合作成功的基础。
 
    无论是能源合作项目还是其他合作项目,要做到长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到互利共赢,让参与各方都能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并实现获益相对平衡。“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兼顾各方利益关切和合作意愿,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能源项目在给中方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要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利益,这种利益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可以是收入、就业、能源产品和服务,也可以是基础设施、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投资等。在能源合作项目达不到预期或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也要有风险和损失共同分摊的机制。中外双方要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进退。
 
    三、绿色发展是能源合作的基本方向。
 
    全球能源发展水平高度不均,一些发达国家人均能源消费高,浪费严重,一些发展中国家连基本的日常照明和炊事用能都不能得到满足;一些发达国家从油气时代逐渐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过渡,一些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煤炭时代,离油气时代还有距离;一些国家能源资源丰富,一些国家能源资源奇缺。因此人们对能源属性需求的考量存在差异,对经济落后、能源短缺的国家来说,能够获得稳定可靠、经济可行的能源供应就是最优选择,对能源的环保性要求排在其次。能源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能源务实合作的差异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合作诉求。中国拥有大量成熟可靠的各类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和服务能力,通过合作可以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升能源产业的发展水平,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中国企业在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时,要高度重视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主动建议优先进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对常规化石能源生产和利用项目,主动建议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尽量减少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要充分发挥中国企业在太阳能光伏和风电等清洁能源行业的全球领军作用,支持发展中国家多用清洁电力。
 
    四、能源安全是能源合作的重要内容。
 
    石油天然气目前仍然是全球能源安全涉及的重点领域,能源安全对消费国来说主要是供应是否稳定可靠,对生产国来说主要是需求是否稳定持续。通过“一带一路”能源项目合作,可以增加全球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供给能力,可以增加管道、港口、储备等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全球能源资源和市场可以更方便、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各个区域市场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互联互通,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供应方和需求方的共同能源安全,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五、开放包容是能源合作的内在要求。
 
    没有改革和开放就没有中国今天的成就,“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进一步发扬和体现开放包容的精神。一是提升对等开放,为了更好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外项目,中国油气和电力基础设施等能源领域的对外开放程度要逐渐加深,包括石油和电网等领域的开放已经取得新进展;二是向第三方开放, “一带一路”合作不限于当事双方,不排斥其他第三方国家政府、企业和组织的参与,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国已经和一些国家及企业探索在其他国家合作开发能源项目的可能性。“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和不少国家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衔接,正在开辟新的开放空间。“一带一路”合作也带动了中国内陆地区的进一步开放。
 
    人员和信息的流动与交流是搞好能源及其他合作的基础,未来还需要加强信息流动方面的开放和包容,让中外双方各类参与能源合作的人士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能源合作对象国的各种相关信息,更好地预判和识别合作风险,提高合作成功的可能性。
 
    六、和谐发展是能源合作成功的保障。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项目立足经济效益,但任何一个项目都是镶嵌在特定政治制度、经济政策、环保要求、金融条件、法律规范、监管机制、宗教信仰、社会习俗、文化价值的背景中,必须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开发经营与当地各个层面的动态协调关系,因其中某些关系处理不当造成项目失败的案例早已有之。能源合作绕不开政治和政策影响,要注意各国政治体制和运作机制不同,不能把自己的中国经验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加以应用;宗教信仰在不少国家有很深厚的基础,不能以无神论者的姿态贬低和否认对方的宗教习俗,而应该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包容。每一个能源项目的中方人员代表的不仅是项目本身,也是中国形象的具体化体现,因此要充分了解项目国各方面的情况,让中国形象能够首先被接受,和谐融入当地社会。
 
    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全球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加,能源产业还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前景广阔,前路漫漫,机遇与挑战并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项目在促进各方长期利益的同时,也不排除会有伤及某些短期既得利益的可能性。能源合作项目未必能让人人时时满意,但成功的合作在于坚持普适价值目标,寻求最大公约数,凝结共识。做到这一点,能源合作之路将越走越宽。